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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2-16 14:44:32

国市监认证发〔202215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考核情况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厅、委),相关认证机构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20〕165号)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考核的通知》(市监认证〔202179号)要求,总局于2021年1012月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称各省局)开展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并对提升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评估报告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目前,全国所有省(区、市)均印发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对提升行动进行了具体布置,已经基本形成总局统一部署地方政府狠抓落实认证机构主动作为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地共出台265项激励政策,累计为9万余家企业免费培训37.4万人次127家认证机构36个行业5639家小微企业实施精准帮扶,其中1065家企获得ISO 9001认证,加上行动前已经获证的3032家,共计4097家小微企业获得认证。 

  (二)覆盖范围比较广泛 

从地域看,提升行动覆盖全国所有省(区、市);从帮扶企业行业看,覆盖一二三产业的绝大部分行业(92.3%的行业),其中制造业帮扶企业最多,占比73%;从帮扶企业规模看,小型企业数量最多,占接近一半(47%),其次是微型企业(32%),也有少数中型企业;从认证机构看,内资机构和外资机构参与比例相近(分别占其总数20%左右)。 

  (三)提升成效比较明显 

根据对全国5639家帮扶企业的问卷调查,95.88%的帮扶企业认为提升成效非常明显或比较明显,企业满意度达到97.4%31个省(区、市)的提升成效均在85%以上;36个行业的提升成效均在80%以上。根据企业反馈,提升明显的方面依次是:质量意识提升、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完善、工作环境更加整洁安全、工艺流程优化、产品质量水平提高和客户满意度提升。另外,企业在创新能力提高、经营业绩、成本下降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等方面也有一定程度提升。 

  (四)总结提炼宝贵经验 

各地在提升行动开展过程中总结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其中,有三条经验具有普遍共识:一是政府引导推动,各方协同联动,是提升行动顺利开展的关键;二是针对企业“痛点”“难点”,精准施策,综合服务,是提升行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三是从区域支柱产业入手,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是提升行动迅速推广的关键。 

  (五)查找问题与不足 

根据各方反馈,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推动方面,引导激励和协同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仍需继续巩固和完善;二是宣传培训方面,频次力度、覆盖面、通俗性和针对性距离企业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认证机构服务方面,持续跟踪力度仍需加强,长效帮扶机制有待健全;四是在公平竞争、认证公正性等方面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二、考核结果 

  (一)工作突出的省局 

在省局自评和第三方测评基础上,对各省局提升行动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评判打分(本次考核未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分前十名的省份为:山东、浙江、辽宁、山西、江西、河北、江苏、湖南、福建、广东。 

在组织发动方面,得分前五名的省份为:江苏、山东浙江、山西、福建;在宣传培训方面,得分前名的省份为:山东、浙江、河北、广东、山西、广西(山西、广西并列第五);在企业帮扶方面,得分前五名的省份为:山东、辽宁、江西、湖南、山西。 

  (二)工作突出的认证机构 

各省局推荐,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39家认证机构名单见附件2在2021年提升行动中工作较为突出 

   三、经验推广     

  (一)地方经验 

在提升行动开展过程中,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形成了许多有成效的经验好做法山东、浙江、山西、河北、江苏、福建、广西、天津等8个地方典型经验详见附件3值得在全国推广 

  (二)企业案例 

各省提交149个企业优良案例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兼顾区域和行业分布,筛选出代表性、复制性、推广性较强的20个案例(详见附件4 

  (三)实施指南 

总局组织相关认证机构编制了食品、建筑施工、批发零售、餐饮、运输仓储等5个行业的企业质量管理核心过程实施指南(详见附件5),可与《小微企业应用ISO 9001提升质量管理的实施指南》一起,作为帮助企业理解和应用ISO 9001的技术文件 

   四、下一步工作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培训和帮扶力度,不断推动提升行动走实走深多的小微企业受益 

  (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推动将提升行动纳入地方政府工作重点,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银行贷款、“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等方面给予政策激励。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有关政府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要善于发挥各类行业协会的作用,更加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积极引导第三方技术机构和小微企业参加提升行动。总局已把提升行动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考核体系,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建立、完善相应考核评估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要加强宣传解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采用更加鲜活生动和接地气的语言,集中宣传一批提升行动效果明显的企业案例扩大社会知晓度,让小微企业通过真实的案例,认识提升行动的作用,提高参与提升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总局将不断完善培训平台服务功能,推出一批适合小微企业自身成长的精品课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发动更多的小微企业学习质量管理知识,提升内生动力 

  (三)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 

要坚持问题导向、简便实用的原则,指导小微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要强化系统思维,注重综合施策,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品牌建设等多种手段,解决企业“难点”“痛点”问题。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与地方政府、行业学协会深入合作,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持续深入的帮扶服务。要加强小微企业帮扶机制和认证制度研究,探索建立将帮扶机构收益与帮扶企业提升成效挂钩的激励机制。 

  ()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性 

在提升行动工作中,要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尊重企业意愿,支持企业自主选择第三方专业机构。认证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公正性相关规定,完善认证流程,强化风险管控,确保认证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总局将尽快出台《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认证活动的监督,对不规范的认证行为及时进行提醒纠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 

1.“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2021年总结评估报告 

2.“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突出的认证机构名单 

3.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地方典型经验 

4.“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企业优良案例(第二批) 

5.“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企业质量管理核心过程实施指南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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